各相关部门及学院:
根据财教[2018]1016号文件,财政厅已下达我校2018年高校发展专项经费594.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高校内涵发展,并对经费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结合绩效目标管理,细化项目经费,及时做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细化,加快预算执行。此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等支出。
2.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省教育厅提供的部门绩效目标表,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获得高校发展专项经费的项目责任部门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责任部门 | 项目名称 | 资金(万元) |
1 | 教务处 | 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 84.8 |
2 | 人事处 | 安徽省杰出人才培育资助计划 | 73.0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高校思想政治能力提升项目 | 60.0 |
4 | 体育学院 | 大学生体魄强健和艺术繁荣工程 | 17.0 |
5 | 研究生部 | 学科奖补项目 | 100.0 |
6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智慧高校试点项目 | 260.0 |
请以上6个部门于2018年9月26日前提交盖部门印章的经济科目细化表至计划科9003,细化表模板见附件。
附件:
经济科目细化表.doc
财务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