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精神,为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保证会计核算和所提供会计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清晰、准确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财务处对全校7839个项目进行了逐一梳理,现对截止2018年12月30日结余资金10元以下的项目经费清零(具体项目见附件),项目不再结转和保留。如对项目清零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1月16日前与财务处计划科(行政楼9003,2871232)联系,未联系的则视同默认同意项目不再结转保留。
特此通知。
附件:
余额10元以下项目清零明细.XLS
财务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