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财务处议事决策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25   浏览次数:133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结合财务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类型

财务处会议包括处务会和全体职工大会

二、会议内容及出席范围

)处务会

1.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上级主管领导的重要批示,贯彻执行学校的决议决定,并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有关决策,研究决定财务处的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事项。

3)研究涉及财务处职责范围的重要工作。

4)向学校请示、报告的有关重要事项。

5)研究讨论以财务处名义起草的制度、规定等文件。

6)讨论研究财务处的年度经费预决算和执行方案、大额经费使用、大宗物资采购等重要财务、资产事项。

7)讨论研究财务处内部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奖惩、评优等重大事项

8)通报、布置近期各科室工作

9)研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10)需要由处务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出席人员

处长、副处长等处领导班子成员、秘书、各科室负责人出席,处长主持,如处长临时有事,可委托副处长或其他处领导班子成员主持。根据需要有关人员列席。

()全体职工大会

1.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

2)总结前段时间工作,讨论今后工作设想。

3)通报总结工作作风、劳动纪律等情况。

4)讨论涉及全处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5)需要全体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2.出席人员

处全体职工出席,处长主持,如处长临时有事,可委托副处长或其他处领导班子成员主持。

三、会议时间和要求

)处务会

1.处务会原则上每2周举行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处务会议的议题,由处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班子其他成员如有需要研究决定的议题,应事先向处长提出,经处长审定。

3.提交议题的人员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

(三)全体职工大会

全体职工大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或临时召开。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严格实行请假报告制度。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需请假或由他人代替出席的,要事先报经处长同意,并通知秘书秘书或委托其他人员负责会务,做好记录,根据需要及时整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二)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参加会议者必须对会议内容严格保密。除会议纪要和处长指定的内容可以按照规定传达外,其余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四)会议决议要按分工和要求抓好落实,对于落实不力、执行错误的有关科室和个人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