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毕业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要求,做好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清算退费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66号)的要求以及学生实际住宿情况进行住宿费清算与退费工作。具体退费办法为: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月计退,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不足30天的尾数按1个月退费。
二、已返校学生离校时,由各学院确认学生住宿情况,将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清算退费表(纸质盖章版和电子文档)送财务处会计科,对于已收取的住宿费,财务处将尽快安排分批退费落实到位。
三、对于不能返校的毕业生,由各学院确认学生住宿情况,将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清算退费表(纸质盖章版和电子文档)送财务处会计科,财务处将于本学期末及时结算将住宿费退费到位。
四、退还的住宿费将转至各位同学本人在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账户,请同学们务必确保退费通道畅通。
附件:
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清算退费表.xlsx
财务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