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一上”建议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2〕164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做好省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及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22〕64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学校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严格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进一步深化预算公开。
二、预算编制原则
坚持“保重点、压一般、促统筹、提绩效”;坚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支出安排与学校事业发展及财力相适应;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点任务财力保障。
三、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及2023年可能增减变化因素,认真测算,将组织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确保收入项目合法合规,做到不遗不漏,科学填报附件1《2023年收入预算表》。
(二)支出预算
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原则上维持上年水平,切实保障单位履行职能的基本支出需求。需要集中财力开展的学校重点项目和2023年必须安排的项目,统筹列入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综合业务费、实习费、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学生(教育)活动费用按定额标准划拨,若有特殊需求,请在备注中说明。各学院、各部门按照截止9月30日在职人数和学生数据实填报附件2《2023年各学院、各部门单位基础信息采集表》。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支出计划,即通常所说的专项。建设期超过一年的项目,仅就预算年度建设部分申报预算。
四、编制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切实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绩效。
(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预算一律不安排支出。项目支出不得列支“三公经费”。按照国务院“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参照以前年度预、决算水平,合理编制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二)各学院、各部门在部门预算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填报,对新增项目,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皖教财〔2020〕12号)、《安徽工程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校财字〔2020〕3号)等文件精神,需填写附件3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附件4绩效目标表,报归口部门(或分管领导)审批。
重大项目(≧100万元)需要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在学校财经咨询委员会上公开汇报申报项目的立项依据、预期目标、经费预算明细、项目执行计划等,由财经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及相关专家进行评议,只有评议通过的项目才能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后纳入学校预算,工程类项目在编报预算时,需编制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申报实行归口管理,具体是:
1、人事处负责编报2023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各学院、各部门如涉及人员科研奖励支出、项目申报奖励支出等请统一上报人事处汇总。
2、校园基本建设办公室、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管理委员会、后勤保障处负责根据其部门职责相应编报2023年基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
3、教务处负责编报质量工程、教研、教学类项目支出预算。
4、研究生部负责编报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
5、科技处负责编制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类项目支出预算。
6、现代技术中心负责编制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各类应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的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系统,依托于校园网、公共信息基础平台的其他校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软件开发服务等,由现代技术中心归口管理。
7、国资处负责编制政府采购支出预算。以上各类项目支出预算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内、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工程统一报送国资处审核、确认、汇总。
(四)为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学校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皖教财〔2020〕12号)、《安徽工程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校财字〔2020〕3号)等文件精神,在申报项目的同时请拟定项目绩效目标表,各学院、各部门需填写附件5《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逐项编制科学、清晰、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用于后续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考评工作。
五、时间安排
1、编制准备工作:9月22日-10月12日,各单位做好下年度工作计划、项目调研、需求资金计划的准备工作,开始在预算系统填报。
2、材料上报:10月13日将预算系统中导出的2023年预算申报表,以及所涉及收入预算表、各学院各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按要求盖章、签字后交行政楼A座9003室。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各学院、各部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6:安徽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2020年版).pdf
财务处
2022年9月22日
版权所有 安徽工程大学 皖ICP备10016294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邮编: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