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2023年“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预算编制要求和《安徽工程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请各学院、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需要进行经费调整的项目填写《2023年校级预算调整项目申请表》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因工作任务变化需要新增的项目填写《2023年校级预算新增项目申请表》、《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编制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归口管理,具体是:
质量工程、教研、教学类项目的申报,由教务处归口管理;
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类项目的申报,由研究生部归口管理;
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类项目的申报,由科技处归口管理;
人才引进及服务项目的申报,由人事处归口管理;
修缮工程类项目的申报,由后勤保障处归口管理;
基建工程类项目的申报,由校园基本建设办公室归口管理;
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报,由现代技术中心归口管理。
2、预算中期调整不得申报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目录见附件)。
3、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工作,此次申报的中期预算调整项目金额需在今年底前形成支出,未形成支出金额将在年底统一收回。
二、时间安排
1、材料上报:8月31日前请各学院、各部门以及归口部门将相关预算中期调整申请交行政楼A座9003室。
2、材料汇总:财务处整理汇总所有材料,召开财经咨询委员会,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批。
附件1:
校级预算中期调整申请表.xls
附件2:
校级预算中期调整新增项目申请表.xls
附件3: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docx
附件4: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5:
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皖财购〔2021〕672号).pdf
附件6:
安徽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2020年版).pdf
财务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