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规定,现就做好我校教职工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6年3月1日-6月30日
二、办理方式
自行办理。下载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也可以直接到税务大厅办理。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预算管理科0553-287123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6年4月21日